在上班期间得了胃穿孔,能否算作工伤?
针对您提出的上班期间得胃穿孔是否算工伤的问题,我们结合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分析: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(2010年修订)第十四条,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;患职业病的也应认定为工伤。若胃穿孔是因工作中外力撞击(如搬运重物时被撞击胃部)或长期工作环境(如长期加班、饮食不规律因工作强制导致)引发,且有医学证明因果关系,符合“因工作原因”的条件。同时,第十五条规定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。若您的胃穿孔属于突发疾病且出现上述情况,可适用此条。综上,若胃穿孔符合上述法定情形,则可认定或视同工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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